两男子携三只细狗追捕野兔,为遛狗快感和口舌之欲,被民警当场抓获

发表时间: 2023-11-17 16:40

一场大雪,拖慢了人们的生活节奏,野生动物也因为缺少食物,行动受限,给它们带来了不可控的危险,引起一些非法狩猎分子的窥视,不惜以身试法,走向野外捕猎野生动物。为了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,筑牢北疆生态安全稳定屏障,库伦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不断加大巡逻守护力度,近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。

11月13日下午13时,库伦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巡逻至库伦镇某嘎查西北侧,305省道南侧国有库伦旗三家子林场林地内时,发现两人带领3条细狗,疑似在用细狗进行围猎,经民警询问,二人承认是想用细狗追捕野兔

现已查明,11月12日,库伦镇某嘎查布某和嘎某在布某弟弟吉某家商量,第二天如果天气好,去山上遛遛狗,找找猎物,追几只野兔。11月13日上午9时,布某带2条细狗,嘎某带领1条细狗,一个专门用于抛掷用的布鲁在该嘎查村北侧汇合后开始寻找猎获物,到下午13时,历经4小时的寻找,没有发现猎获物。二人行至库伦镇某嘎查西北侧,305省道南侧国有库伦旗三家子林场林地内时,被库伦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当场抓获。民警现场收缴猎狗3只,布鲁1支。

经警方审讯,涉案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涉案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条件较好,他们非法狩猎不是为了出售卖钱,仅仅为了体验遛狗的快感和对野味的口舌之欲。

目前,布某、嘎某已经被库伦旗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警方提示
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2.库伦旗人民政府《关于在全旗行政区域内划定禁猎区的通知》规定库伦旗行政区域内皆划定为禁猎区,全年禁止一切狩猎行为。

3.根据上述规定,在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即使没有猎获物,也涉嫌非法狩猎罪。

【来源:平安库伦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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